问政内容
关于住建局三项费用事情的有关咨询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3-12-26 09:29:32
我是一个招商引资到纳溪工业园的外地投资商,工程开建时区住建局让企业交付三项费用,企业项目现已经完成竣工验收,企业在施工期间完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无工伤、无罚款行为。费用如何退办?应不应该全部给予退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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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09:29:3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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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12:27:5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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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2-28 12:27:57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如已竣工验收备案后,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完毕得出分数,经费率测定计算出施工单位应得安全文明施工费,从预交费用中支出,剩余部分返还建设单位;若不足,建设单位应按实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