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蓝溪谷小区违建问题
- 问政网友:大浪滔滔
- 问政对象: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7-05-01 21:28:38
一、蓝溪谷个别业主占用绿化带进行违法建设,私拆院墙改后门。A区1号楼地下车库第26号车位处将挡土墙打通,楼顶违建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针对本小区的违建,相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制止,
二、蓝溪谷的防盗窗是否在相关部门的拆迁范围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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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1
21:28:38 大浪滔滔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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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11:32:28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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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11:35:14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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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7-05-08 11:35:14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蓝田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已对蓝溪谷现有发现的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或者违建的业主,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这些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委托小区物业对上述正在装修未入住的业主实施了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的措施,以督促业主尽快整改(包括A区1号楼地下车库第26号车位业主)。二、针对小区内防盗窗的安装问题,严格按照《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主城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暨防盗窗、防护网(栏)整治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泸州市江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