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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挖地下室加层破坏主体结构不要批文?

  • 问政网友:问到底aa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7-05-04 16:47:02

请问住建局的领导,我是龙马潭区向阳路140号一单元的住户,我楼下门市业主违规挖地下室加层,把地圈梁挖出70多公分,我们单元业主去质问有无住建局和规划局的批文,他说只有备案拿不出批文,我想问的是他找了一个第三方的安全检测机构,说我们的楼层安全的,就以这个鉴定为准就可以,难道就随便不顾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城管执法不作为,以是拿这个报告来骗我们说是备案了。如果是可以挖地下室,那我们整栋楼都这样,请问我们那来的安全而言,请有关部门跟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公平的答案。

问政跟踪
  • 1 2017-05-04
    16:47:02
    问到底aa 已问政
  • 2 2017-05-10
    16:41:45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7-05-10
    16:41:58
    龙马潭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7-05-10 16:41:58

区城管局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执法队员到现场查看,此处虽然提供第三方安全鉴定:不存在安全隐患,但是此处仍属于违建,执法队员已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但该业主未进行整改,执法队员已按照法律程序上报相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目前该案正在处理当中。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城管执法分局电话(白天:0830——2708093,夜间:9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