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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医疗保险问题的有关咨询

  • 问政网友:李世刚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03-08 02:53:31

  你们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去年听说缴纳医疗保险,老人要交的话,本人必须要交老年人才能交,问生产队长说是上面规定户口没有下就必须要交,现役军人在部队已经缴纳医疗保险,请问地方有这一项规定吗?

问政跟踪
  • 1 2014-03-08
    02:53:31
    李世刚 已问政
  • 2 2014-03-10
    18:35:33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3-10 18:35:33

泸县医保局回复:

  “李世刚”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农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第一项目标和原则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第四条规定:凡具有泸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住院,在社保已报销的不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商业保险的农村居民住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必须出具原始资料。可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家庭(即每户)为单位参加。

  您虽为现役军人,但户籍未迁出,仍为原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应该缴纳新农合个人筹资款。至于部队为您购买了医疗保险,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若属实可以不再缴纳新农合个人筹资款。若您同时购买了多种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可以选择报账比例更高的一方报销。另外县外工作人员(含现役军人)在公立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也可以在家庭门诊费用总额内享受报销政策。门诊费用家庭成员间可以共享,其实您参加新农合也是为您父母增加了门诊费用,对健康也是一种保障。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