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该户口是否可以迁移?
- 问政网友:何先生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03-26 08:25:00
泸县一孤寡老人60多岁无人照顾,其一侄女20多岁在该镇另外一村,均为农村户口。在“走基层”活动中,经镇村干部了解,其侄女愿意随其伯父生活并照顾和承担其生养死葬等问题,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经过公证,前提是本人户口迁入其伯父户头上。此举得到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当地群众支持,其伯父所在村组村民均签字同意。但当地派出所称请示县公安局后不同意迁移户口。请问,此户口是否可以迁移?
问政跟踪
-
1
2014-03-26
08:25:00 何先生 已问政 -
2
2014-03-28
11:46:53 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3-28 11:46:53
泸县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您请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咨询因遗赠扶养是否可迁移户口,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管理通则》第十六条近亲属投靠迁入规定:农村居民的近亲属之间不能相互投靠落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经亲属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已办理公证,提供好相关资料即可到派出所办理。
我们对您所说的当事人承担伯父赡养义务的行为深表敬意!如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195331;联系人: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