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被婆家殴打抛弃求大家帮帮我
- 问政网友:鹿三岁
- 问政对象:市妇联
- 提问时间:2017-05-17 17:08:45
我因为老公无理取闹出了车祸,事后婆家殴打我抛弃我,还起诉要离婚还要索赔。最后眼看败诉已是必然就撤诉了。现在我已残疾,对方却逃之夭夭。法律尚无可奈何,请帮帮我吧。他还几次三番威胁外出打工还债的爸爸说让他回来替我们娘母收尸。我报警了,可警察说目前还不能立案。妈妈每天提心吊胆。日子过得战战兢兢。我在这里说的只是我概括的内容而已。父母是小学初中文化,家中尚还有一个十几岁妹妹差点因为我的车祸费用太大而放弃学习。而我又孤单一人势单力薄,所以向广大社会求助。请帮帮我。谢谢!!!!!
-
1
2017-05-17
17:08:45 鹿三岁 已问政 -
2
2017-05-19
18:09:54 市妇联 已受理 -
3
2017-05-19
18:14:23 市妇联 已回复 -
4
2017-05-19
21:37:34 鹿三岁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妇联
- 回复时间:2017-05-19 18:14:23
网民你好!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请求予以劝阻、调解,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