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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在外地大型医院治疗 新农合医疗保险可不可以报销?

  • 问政网友:小刘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05-12 11:21:4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得了乙肝,在广州这边医院治疗好了,在泸县家里买了新农合医疗,这个可不可以报销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4-05-12
    11:21:40
    小刘 已问政
  • 2 2014-05-14
    11:57:16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5-14 11:57:16

泸县医保局回复:

  “小刘”网友,您在“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板块中留言,咨询“在外地大型医院治疗,新农合医疗保险可不可以报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泸县府发〔2013〕117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网民“小刘”因患乙肝在广州某医院治疗,若系住院治疗则按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新农合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30%;私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新农合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20%。出院后一年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财政部门监制发票报销联原件等,到户籍所在镇合管站办理相关报账事宜。若系县外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须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门诊发票和处方到户籍所在镇合管站按相关程序报销,每年参合农民家庭全体成员累积门诊补偿费用封顶线为家庭参合成员数乘以70元。

  感谢你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