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拖欠工资 我们应该怎么办?
- 问政网友:海外.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17-06-05 11:24:57
公司名称:四川爱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3月任职,但是从2016年9月至12月,公司员工均为发放该发放的工资,2016年12月30日,公司法人出具欠条(在此之前,找到过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说他们对于这种情况也没办法,试问找寻劳动报酬不应该找寻劳动局吗?让我们找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后,才找原公司法人出具欠条),后来问原公司法人如何支付工资时,原公司法人均以无钱为由予以推诿,而后于2017年2月20日,在江阳区法院进行调解,要求原公司法人于2017年4月30日结清所有欠款,但是,至今,仍未结清工资,多次与法院执行法官沟通,沟通结果均是,法院也无能为力,法院只能从形式上给予了我们这些人的支持,可是行动上,不言而论。2017年5月11日,向法院提交了将原公司法人纳入失信名单,不知道,法院的程序要走多久,现在在全国失信名单官网上查,也查不到,执行法官让我们找原公司法人的车子,然后扣起来,然后给他们打电话,可是,我们怎么找得到,还有原公司法人的房产信息,让我们自己去查,说句实话,如果,我们这些没有拿到工资的员工,有这么大的权力,就不找法院了,不是追究法院的什么职责,而是让我们这些想要依赖政府的力量来解决事情的人,感到深深的无力感,就是因为我们对于这种老赖不能自己强行的做出什么来,就只能找政府,结果,至此,我们这些员工的工资如何才能拿到,简直了了无期,这不是可以每个人都去当老板了吗,反正没钱给员工,员工以及政府都不能拿我怎样,以后的社会总不能好人都变成了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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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1:24:57 海外.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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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16:25:28 江阳区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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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6:02:40 江阳区司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17-06-29 16:02: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查:2017年1月3日郑某等18人就四川爱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来泸州市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按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援助,该中心及时受理了郑某等18人的申请并于当日指派了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的律师邹杰为郑某等18人诉四川爱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受理后于2017年2月2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支付协议:所有欠款在2017年4月30日前结清,同时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但履行期限到后四川爱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该中心指派的代理律师又代拟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申请,由被代理人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申请将四川爱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规定泸州市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郑某等18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该案已办结,作为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及代理律师已充分履行了职责,至于您反映的其他执行等问题已超出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的职权范围,所以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