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对引进共享汽车持什么态度?
- 问政网友:laiqian31
- 问政对象: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 提问时间:2017-06-12 22:33:36
听闻泸州有企业正在准备引进共享汽车,请问是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政府对此持什么态度?下一步将如何规范管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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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2
22:33:36 laiqian3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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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09:13:03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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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11:58:25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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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 回复时间:2017-07-27 11:58:25
感谢市民朋友对共享汽车的关注,首先,我们一般情况下都将分时租赁等同于共享汽车,其实在汽车共享的大概念里,包括顺风车、网约车、分时租赁、P2P及传统的经营性租车等业务,都是属于共享汽车。
共享单车的概念火爆了以后,和它运营模式最接近的,就应该属于分时租赁了。在今年6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分时租赁,也称为汽车共享。《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这对汽车分时租赁行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第二,泸州市于2014年入选全国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城市,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意见》,我市原则上不会引进传统燃油或者油电混合动力的汽车作为营运车辆,所以我市今后如果引进共享汽车项目应为纯电动力。共享汽车项目的引进需要涉及发改、经信、交通、住建、规划、城管、公安交警等政府部门,其中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落户地的交通部门。目前泸州市主城区支持新能源纯电动力汽车的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例如充电桩、停车场的建设,不能随用随停将会极大影响用户的用车体验。
目前,我局与上汽集团下属上海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接触过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但都由于基础设施的配套条件不够未能引进。相信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努力下,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民群众方便快捷的使用上共享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