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建议隆纳高速况场至纳溪段免收过路费

  • 问政网友:沉钱柜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7-06-20 10:45:40
   建议隆纳高速泸州站、况场站至纳溪段免收过路费,这样既可以减轻沱3桥、长江大桥交通压力,又方便去方山旅游。
问政跟踪
  • 1 2017-06-20
    10:45:40
    沉钱柜 已问政
  • 2 2017-07-06
    10:23:52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17-07-06
    10:25:35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7-07-06 10:25:35

回复:

2016年4月,经高速办与省结算中心、市财政、市公安和隆纳高交、交通执法、南方公司等单位反复研究、测算,初步形成《关于拟实施隆纳高速公路泸州至纳溪、况场至纳溪区间优惠出行的建议意见》报送市政府,但由于以下问题,方案未获得批复。

(一)省政府授权

我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减免权均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权并不在我市,需取得省政府授权。

(二)运营公司协调难度大

隆纳高速公路由川高公司下属南方公司实施运营管理,目前,南方公司处于运营亏损期,拟将实施的优惠出行极大可能造成其通行费收入的进一步减少,川高公司要求通行费收入减少部分由泸州财政进行补偿。

(三)我市财政困难

此绕行方案我市首年需补偿川高公司1989.5万元。且每年按10%自然增长率增长。隆纳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权限为15年,预计我市共补偿给川高公司56个亿元。

感谢您对泸州交通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