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隆纳高速况场至纳溪段免收过路费
- 问政网友:沉钱柜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7-06-20 10:45:40
建议隆纳高速泸州站、况场站至纳溪段免收过路费,这样既可以减轻沱3桥、长江大桥交通压力,又方便去方山旅游。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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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10:45:40 沉钱柜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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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10:23:52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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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10:25:35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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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7-07-06 10:25:35
回复:
2016年4月,经高速办与省结算中心、市财政、市公安和隆纳高交、交通执法、南方公司等单位反复研究、测算,初步形成《关于拟实施隆纳高速公路泸州至纳溪、况场至纳溪区间优惠出行的建议意见》报送市政府,但由于以下问题,方案未获得批复。
(一)省政府授权
我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减免权均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权并不在我市,需取得省政府授权。
(二)运营公司协调难度大
隆纳高速公路由川高公司下属南方公司实施运营管理,目前,南方公司处于运营亏损期,拟将实施的优惠出行极大可能造成其通行费收入的进一步减少,川高公司要求通行费收入减少部分由泸州财政进行补偿。
(三)我市财政困难
此绕行方案我市首年需补偿川高公司1989.5万元。且每年按10%自然增长率增长。隆纳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权限为15年,预计我市共补偿给川高公司5到6个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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