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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江南新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公示相关内容

  • 问政网友:茜草拆迁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7-07-11 07:26:20

负责江南新区(张坝西门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司,目前共有两家,现正在收取第二个年度起的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求住建部门敦促两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并公示相关内容,1、物业管理公司接收该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后,一年多来的收支情况。2、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上述资料,业主才能了解目前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物业管理公司是亏损还是盈利,服务水平有没有达标,还有没有上升的空间?江南新区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是否承担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问政跟踪
  • 1 2017-07-11
    07:26:20
    茜草拆迁户 已问政
  • 2 2017-07-13
    11:29:4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7-07-17
    18:02:37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7-07-17 18:02:37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接到业主咨询江南新区物业管理公司公示相关内容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并要求江南新区物业服务项目部:

1、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示相关内容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示地点在江南新区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660279/6660326,业主可现场咨询项目管理服务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2、我局约谈项目经理,要求严格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构建美好、平安和谐的小区。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