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补考科二科三 教练收取复训费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 问政网友:use红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7-08-01 11:06:15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请问关于驾校学员补考科二科三于教练车上训练几天,教练收取复训费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教练自己规定还是驾校规定?还是属于交通局规定?我急需您的回复,非常您的感谢回答。
问政跟踪
-
1
2017-08-01
11:06:15 use红 已问政 -
2
2017-08-15
16:56:58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17-08-15
16:57:36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7-08-15 16:57:36
2015年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925号)明确驾校培训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市各驾校根据经济管理成本设计出不同的服务和不同价格,并签订《培训合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驾校收费标准和服务模式必须向社会、学员公示,学员可参考其服务内容和价格自行选择,收不收复训费要看《培训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学员发现驾校收取的费用未按照《培训合同》执行,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