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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危房改造问题三次问政法王寺镇政府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4-07-16 21:24:04

  本人7月13日在泸州新闻网上就法王寺镇危房改造再次问政法王寺镇政府。详细见链接:

  第一次问政:法王寺镇危房改造这样规划对吗?_合江县_泸州新闻网

  http://wen.lzep.cn/2014/0701/245496.html

  第二次问政:危房改造问题再次问政法王寺镇政府_合江县_泸州新闻网

  http://wen.lzep.cn/2014/0713/247723.html

  这次法王寺镇政府很积极,2天时间就回复了问题。

  问:既然是原基、原面积、原高度这三原则是不是我家危房改造时候不用退出一米多的问题?

  答:二里场老街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排除安全隐患,县政府批复:在原基、原面积、原高度三原则下,可以由街道居民加固改造,二里场老街房屋修建时间长久,街道狭窄,消防通道设计要求都不能满足,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在这次二里场老街危房改造中,镇政府在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街道进行了认真规划,充分考虑了消防和交通运输的因素,所以你家危房在进行改造时候应按照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以确保街道的宽度达到要求和集镇建设的整体效果。

  嗯,政府所说的话貌似都是有理的。

  但是,我想问,不是我不退,退出后的面积从何而来?政府规划是没错,但你规划后你就应该要考虑到我家退出后面积补偿的问题。你不能让我家只退出不补偿。说白了,不是我家想要迁他的坟,而是因为你政府的行为导致我要去迁坟,如果你不规划让我退,我也没必要去迁坟。所以你说政府只能做协调服务工作,没有强制迁坟的职能。在这点上就说不通。而以这点为借口不做事,就是懒政的行为。

  消防通道的问题:如果我家因为这个事拖着不能改造危房,消防通道也是仍然不能打通。发生火灾你也一样进不去。你又怎么能确保街道的宽度达到要求和集镇建设的整体效果?
 

问政跟踪
  • 1 2014-07-16
    21:24:04
    已问政
  • 2 2014-07-18
    15:27:31
    合江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7-18 15:27:31

法王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咨询二里场老街危房改造,退出后的面积从何而来?退出后面积的补偿问题?

  二里场老街居民危房按照县政府的批复采用统规自建的模式进行。如果街道居民将自家的房屋拆除进行改建,就必须按照政府的建设规划进行建房,至于政府建设规划是为了保证消防通道和交通通道,集镇街道建设的需要,按照政府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只有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进行拆迁改造,按照有关规定才有补偿。你讲由于政府的行为导致你家迁坟,根本不属实。此次老街危房改造在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对街道建设进行认真规划与你家迁坟的事没有联系。集镇街道建设必须按照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是想如何建设就如何建设。至于迁坟的事上次已经答复你了,希望双方带有诚意协商处理好,另外你家的房屋还可以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原基原面积原高度”原则进行加固维修。

  保证消防通道、交通通道确保街道的宽度达到要求和集镇建设的整体效果,是二里场老街居民在老街危房改造中的期盼,也是每个二里场街道居民应尽的义务。是二里场老街居民大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