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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蓝田街道蓝滨城二期3号楼平台积水 已经浸入业主家

  • 问政网友:咪咪喵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17-09-06 12:27:16

近日经常下午,我是蓝滨城二期3号楼的业主,外面平台积水严重,垃圾成堆,和水泡在一起,已经沁到家里,给物业公司反应了,物业公司居然都不到家里来看看情况,看了看楼下让我们自己处理?不得不说,从物管的环境看,收费的物管并不怎么为业主服务,懒惰的物管也并没有管理好小区环境,什么时候才能建立业主委员会,重新招标新的物业公司!目前,希望把阳台积水,垃圾成堆现象解决了!并且劝阻那些经常高空坠物的住户,不要吧你家的泸州特产,装修废料,小吃口袋,烟头!扔到我家!不得不感慨,每天生活在这样一个不干净,不卫生,不文明的环境!

问政跟踪
  • 1 2017-09-06
    12:27:16
    咪咪喵 已问政
  • 2 2017-09-07
    13:20:12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3 2017-09-11
    11:20:56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4 2017-09-11
    11:26:57
    蓝田街道 已回复
  • 5 2017-09-11
    11:55:26
    咪咪喵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17-09-11 11:26:57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蓝田街道高度重视,随即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处理。据物业公司负责人答复:每月物业公司都在对各楼栋平台进行彻底细致清理,未发现有垃圾成堆现象。物业公司只收到一户业主反映家中浸水,物业公司上门核实为业主装修时把自有房屋地面抬高,造成平台排水不畅而有少许积水,所以需要业主自行整改。针对部分业主高空抛物的不良行为,物业公司多次张贴严禁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但效果不佳,所以需要业主自己规范行为,共同维护好居住环境。

 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及重新招投标物业公司问题,遵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要求按程序进行。对高空抛物现象,下步物业公司和社区将加大高空抛物危害宣传,希业主行文明之举、创和谐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