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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叙永镇超生二胎社会扶养金底线是多少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3-04-23 12:32:35
咨询叙永镇超生二胎社会扶养金底线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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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12:32:3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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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15:45:04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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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04-25 15:45:04
叙永镇人民政府回复:
叙永镇严格按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超生二孩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征收标准(不存在底线的说法):
一、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10826元、城市41492元);
二、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5413元、城市20746元);
三、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一个政策内生育,第二个政策外生育);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32478元、城市124476元);
四、照顾生育后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一、二胎属于政策内生育的),属于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37891元、城市145222元);
五、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一胎政策内生育、二胎政策外生育);再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64956元、城市248952元)。
问政人可到叙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