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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镇超生二胎社会扶养金底线是多少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3-04-23 12:32:35

  咨询叙永镇超生二胎社会扶养金底线是多少?

问政跟踪
  • 1 2013-04-23
    12:32:35
    已问政
  • 2 2013-04-25
    15:45:04
    叙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04-25 15:45:04

叙永镇人民政府回复:

  叙永镇严格按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超生二孩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征收标准(不存在底线的说法):

  一、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10826元、城市41492元);

  二、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5413元、城市20746元);

  三、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一个政策内生育,第二个政策外生育);属于二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32478元、城市124476元);

  四、照顾生育后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一、二胎属于政策内生育的),属于违法再生育第一个子女(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37891元、城市145222元);

  五、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一胎政策内生育、二胎政策外生育);再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64956元、城市248952元)。

  问政人可到叙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