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政策
- 问政网友:etopliker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7-09-27 10:40:49
想咨询下外省到我市务工经商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小学)需要达到什么具体的条件或要求?谢谢解答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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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0:40:49 etopliker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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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17:15:15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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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17:40:55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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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11:31:18 etopliker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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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7-09-28 17:40:55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
网友,你好!
根据《江阳区2017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方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3)房屋租赁合同。(4)务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7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4个月以上证明。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由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失地证明和社保局出具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可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学生入学当年的报名条件,请家长以当年公布的招生公告为准。如家长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