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翡翠城水晶苑物业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HCSK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17-10-20 15:53:08
领导们好,根据水晶苑业主提供的律师函得知翡翠城水晶苑的物管是《泸州融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他们是属于服务资质三级,根据三级资质的物业收费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元,然而他们所收的物业费是是安装一级标准最高1.5元收的,请问这合理吗?请相关部门调查并且用文字方式回复,以便大家看看。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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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15:53:08 HCSK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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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16:51:19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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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08:47:25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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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11:06:31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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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17-10-27 11:06:31
网友你好!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翡翠城水晶苑前期物业由泸州融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资质为一级。翡翠城水晶苑物管曾经由泸州融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竞标后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该物管公司物业资质为三级,向住建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等级为一级。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规定,普通电梯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级的收费标准为1.50元/平方米,所以收费是正确的。其次,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内均包含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物管费标准为1.50元/平方米, 该物管公司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并且到住建部门进行了备案。
综上所述,翡翠城水晶苑目前前期物业收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