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问政网友:15283066334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7-10-25 12:02:21
我公司未及时进行工商年报,营业执照被工商局吊销,企业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现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目,咨询具体的办事流程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公司是江阳区的企业,江阳区工商局回复说要上报市局,市局再上报省局,而市局回复说由吊销机关(江阳区工商局)准备相关资料,直接上报省局审批,不需要经过市局。区局和市局口径不一致,请问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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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12:02:21 1528306633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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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11:26:50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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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11:28:23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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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15:23:37 15283066334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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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7-10-26 11:28:23
网友你好,现就你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10月26日上午,我局市场股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企业,就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该企业系因在清理死户中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现企业预申请恢复状态。 我局市场股工作人员已告知该企业,预申请恢复状态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审核认可后,方可按流程上报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统一转报省工商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在此,再次提醒各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公示本企业信息,以免因未及时报送年报影响企业信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