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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镇南国雅园小区有底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地违建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3-09-02 20:40:55

  古蔺镇南国雅园小区,底楼住户将自己房屋前后的公共绿地占用,进行违法建设,或建设房屋,或建设私家庭院,既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也损害了其他业主利益。其他业主多次向物管公司泸州永盛物业公司反映,该公司称他们无权干涉,只能向县住建局和县城管局反映,但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看到县住建局和县城管局前来制止。为此,特请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有所作为,维护上百户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我们拭目以待!

问政跟踪
  • 1 2013-09-02
    20:40:55
    已问政
  • 2 2013-09-05
    18:09:48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09-05 18:09:48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3年6月8日巡查发现,南国雅苑小区顾强等户擅自占用公共绿化用地修建庭院,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未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改正,我局执法人员现已对顾某等户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将顾某等户报房监所暂缓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2、对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当事人报送求古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请求古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督促改正。

  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结束后对未进行改正的违建户,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