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南阳花园4-3-3长期违法开设麻将馆
- 问政网友:dooo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7-11-02 16:19:11
你好 南阳花园4-3-1违法开设麻将馆,已向工商局举报,工商局对其下发了《泸州市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泸江工商字〔2017〕083101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但是照打不误。向物业反映过,也跟业主沟通,仍然没有效果。10月12日一直打到12点,无奈报警,龙透关派出所00:10分出警才没有打麻将。10月20日又打到12点,龙透关派出所00:02分出警才没有打麻将。该业主住改商,在临街安放了打麻将的灯牌,上面写有电话号码,在门上张贴“茶”字样的贴纸,她的“只是朋友”来玩的理由明显站不住脚。 小区里面住宅变为茶馆本就不应当,并且这样没有被工商局登记过的麻将馆更容易是赌博的场所。望领导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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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2
16:19:11 doo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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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7:11:26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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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7:16:06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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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4
12:04:07 dooo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7-11-03 17:16:06
网友你好!现就你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17年8月31日上午,我局大山坪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江阳区南阳花园小区4号楼三单元一楼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经查:南阳花园4-3-1号楼底楼设有一家清雅茶园,房间里有麻将桌3张,经营场所为住房,现场负责人为李某某,据李某某介绍,该茶园系自家产权,基本上都是朋友些聚会,未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针对该茶楼的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对其宣传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泸市府发〔2017〕74号)文件精神及《无证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物权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后对其下发了《泸州市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泸江工商江大字〔2017〕083101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2.2017年11月3日上午,由龙透关派出所牵头,联合工商、城管、街道和社区等单位再次到南阳花园小区4号楼三单元一楼进行了现场调查。派出所、工商、城管等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李某某再次宣传劝导,现场撤除了该业主“茶”灯牌等店招,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该业主李某某承诺将不再对外营业,并限期内自行撤除墙体外剩余店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