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古蔺县辞职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问题
- 问政网友:李小明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3-11-28 22:32:06
你好,我是吉林的人,2011年应聘到古蔺县教书,今年9月底因家庭原因辞去了工作(已按规定缴纳了违约金)。请问一下1至9月单位扣下的绩效工资应不应该发给我。据我所知古蔺以往的政策是辞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发到单位统筹使用,不发给本人。这种做法有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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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22:32:06 李小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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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
14:36:32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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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2-01 14:36:32
古蔺县教育局回复:
古蔺县教育系统预留部份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年终根据相关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不是平均分配,也不是简单按照职务等级的高低进行平均分配。教师可能因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因素而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等,目前2013年相关考核结论还没有出来,我们也还没有开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我们以往的政策和分配办法是由学校根据教师年度的考核结果,由学校自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