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退休干部病故后未火化是否可以领取抚恤金
- 问政网友:周洪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3-11-29 16:39:43
请问:古蔺县的苗族退休干部病故后未火化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如何办理抚恤金,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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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16:39:43 周洪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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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08:21:44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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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15:09:52 周洪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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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2-02 08:21:44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七条,《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古府发〔2007〕24号)第四条等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死亡后,不实行火化的,一律不发给丧葬费、抚恤金。
各单位职工死亡后,家属只需将火化证交其工作单位,由单位提供职工死亡当月工资情况表并填写《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后,到我局工资福利退管股办理丧葬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