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退休干部病故后未火化是否可以领取抚恤金

  • 问政网友:周洪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3-11-29 16:39:43

  请问:古蔺县的苗族退休干部病故后未火化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如何办理抚恤金,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3-11-29
    16:39:43
    周洪 已问政
  • 2 2013-12-02
    08:21:44
    古蔺县 已回复
  • 3 2013-12-04
    15:09:52
    周洪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2-02 08:21:44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七条,《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古府发〔2007〕24号)第四条等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死亡后,不实行火化的,一律不发给丧葬费、抚恤金。

  各单位职工死亡后,家属只需将火化证交其工作单位,由单位提供职工死亡当月工资情况表并填写《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后,到我局工资福利退管股办理丧葬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