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古蔺县丹桂镇黑网吧 望查处
- 问政网友:张刚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03-28 16:45:01
黑网吧举报信
网吧地址:古蔺县丹桂镇丹桂小学校门前50米左手边一木门进去负一楼。
网吧性质:无任何合法手续。
该网吧存在以下隐患:
1、该网吧严重影响校园周边环境,服务对象全是未成年小孩儿,多数就读丹桂小学四、五、六年级。
网吧自2012年8月开张经营以来,丹桂小学领导、教师多次找该网吧老板反映,要求网吧拒收学校学生上网,但老板无视学校教师的警告、家长的诉求,我行我素,曾多次引发家长与网吧老板吵架。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影响家庭幸福,对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严重影响。
2、该网吧地处丹桂小学校门前行50米左侧一门面房底楼,属地下室,也是一个死胡同。无任何安全通道,更谈不上有一点消防设施,孩子们上网多数是烟雾弥漫,加之各种不同形式的电器取暖设备,一但发生火灾,20多名上网孩子将无处可逃。
3、进出网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公路小木门到地下室的通道,属一破旧木制楼梯,宽度约60公分,稍不留神,进出人员会从二楼摔到底楼,轻则头破血流,重则丢掉性命。
4、取缔难度大,由于该网吧属黑网吧,进出房门随时紧闭,进门者需先敲门,待老板从破制门缝当中看清来者属上网对象才开门,出门时先报告老板,待老板看清门外无可疑人员时才让其出门。
该黑网吧不仅摧残了未成年孩子的身体健康,让他们心理受损,影响学业,而且让社会滋生是非,影响社会团结,更严重的是存在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未成年孩子的生命。特请求相关执法部门,尽早取缔,消除隐患,保一方平安,构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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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16:45:01 张刚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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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15:57:51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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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08:54:03 张刚 已评价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3-31 15:57:51
古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
收到网民举报后,古蔺县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石宝工商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丹桂镇“黑网吧”问题一直是我局致力解决的一处顽疾,由于地处偏僻、监管薄弱、场地隐蔽等原因,近年来,丹桂镇的“黑网吧”一直缕治屡犯。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局石宝工商所采取蹲点观察与日常巡查方式对该处“黑网吧”进行现场摸排。经查,该处“黑网吧”场地隐蔽,地处丹桂小学校门前行50米左侧一门面房的底楼。违法经营者反查能力较强,随时大门紧闭,前来上网的人员出入需里面人员开门,若门内人员认为来人有可疑即不应声、不答复、不开门。我执法人员多次尝试进入该现场开展检查,终因无法进入,未能实现。
二、查处取缔情况
为形成强大的打击效果,切实取缔该处“黑网吧”,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向丹桂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进行了汇报,希望能够统一牵头,协调工商、公安、文化、社区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与丹桂镇派出所干警组成联合执法队赶赴被举报地,经多次喊话不予理睬后,采取破门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某某涉嫌经营“黑网吧”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连接好网络的刚被切断电源的电脑设备9台,在其后屋一废弃房屋中发现被王某藏匿的前来上网的未成年人11名。由于当事人提供不出有效营业执照以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用于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电脑设备9台实施暂扣,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