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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古蔺县绩效工资的分配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04-11 18:03:15

  我是泸州古蔺县的一名教师,我也代表广大人民教师维护教师应有的利益。每年的绩效工资分配中,班主任的津补贴都是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的,为什么要这样做?教师津补贴应该由学校承担,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是否有失公平呢?广大教师强烈的反对。还有就是学校伙食团由学校承包了,那经营之后是否亏本还是赚钱,学校一律不公开?假如是赚钱,那么这钱又进谁的腰包了呢?请领导深思啊

问政跟踪
  • 1 2014-04-11
    18:03:15
    已问政
  • 2 2014-04-13
    14:09:07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4-13 14:09:07

古蔺县教育局回复:

  问政人网络留言反映:1、关于绩效工资分配中发放班主任津贴问题;2、学校伙食团经营问题。

  二、办理回复

  (一)关于绩效工资分配中班主任津贴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5号)第五条绩效工资分配:“①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⑦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效果奖等项目”。我县在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时,正是按川办发[2009]35号文件规定,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了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的设立是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

  (二)关于学校伙食团问题。

  学校食堂坚持自办自管、公益性和非经营性的原则,一律不得承包、转租。针对“伙团由学校承包了,那经营之后是亏本还是赚钱”的问题,学校的伙食团不是学校承包了,而是学校自建自管,食堂管理中,全乡(镇)大宗物品进行定点采购,制作、分发要求专人管理,在制作和分发等环节学校派人全程监管,确保学生能够足额享受。

  另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联系方式不是留言联系方式,无法向咨询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