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古蔺在职教师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05-10 23:02:14
咨询古蔺在职教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二次报销的条件?标准?和比例?谢谢
真心希望和泸州各大医院医保联网实现现场结算报销。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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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0
23:02:1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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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3
18:28:41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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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5-13 18:28:41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66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实行单次住院结算,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0%;统筹地区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职工住院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后,参加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由补充医疗保险经办保险公司对统筹自付(含首先自付)医疗费,按报销50%比例报销。
目前,我县在泸州市区就医的参保职工,可在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州市康桥医院、泸州城南医院实行网络报销。按照泸州市安排部署,全市将建立统一的职工医保软件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医保“一卡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张筹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