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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县:客运班车抢客发班乱象何时休?

  • 问政网友: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06-26 17:03:56

  泸州市叙永县经营大客车的业主段永华多年以来经营的川E41419大客车,遭遇川E41107大客车违规占班抢客的行为,运管部门为其充当保护伞,严重影响了他的车子的经营,使得其经营举步维艰,年年亏损。

  段永华的川E41419大客车为39座,获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从泸州古蔺县双沙镇——途经叙永(G76高速路)——终点泸州市广场车站;而川E41107大客车39座获得的经营许可是从泸州——途经叙永(G76高速路)——双沙镇。然而,川E41107车多年来却在古蔺县双沙镇,早上6点始发往泸州和川E41419车同向发车抢客源。为此双方多年以来发生一系列拦车、打架等危及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问题,同时也危及广大乘客生命安全。段永华多次反映到古蔺县运管所,多次反映到泸州市运管局客运科,更是遭遇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甚至到最后不理不回复的尴尬局面。段永华今年4月初前往泸州市运管局客运科找负责客运的李科长反映此事时,李科长对他讲,他们不接待车主个人的反映,让车主所在公司写一个反映材料上来,只和公司对接。4月13日,段永华所在的四川省古蔺畅通公司,把段永华车辆的具体情况,以及川E41107(隶属川泸运业公司)多年以来违规占班抢客,严重侵犯川E41419大客车的利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等问题反映到泸州市运管局,恳切希望泸州市运管局予以纠正,最开始泸州市运管局客运科李科长说先要调查,一个多月过后,李科长告诉段永华,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要慢慢来解决。段永华讲,反映两个多月过后,两家公司车主终于坐下协商,结果即使他们作出很多让步,但双方仍然没有协商成功。

  川E41107车本应从泸州市广场车站始发,然而,该车却违规从古蔺双沙镇占川E41419车的班次,抢客侵占正常发班车的利益;而且该车发出以后,本该进行的安全检查问题就成为空白。对于多年以来,川E41107本应在泸州市始发班,然而,却违规跑往古蔺双沙发班。这种严重违规,错误的行为,多年以来,各级运管部门不仅不予以纠正,反而默许其违规行为,导致该车霸王占别人班次,多年以来从未受过运管部门的处罚。泸州市运管局为什么对违规违法的川E41107的行为不能予以纠正,这难道不是行政不作为吗?是谁在为川E41107客车充当保护伞?希望泸州的纪检部门能认真查一查,如其中有苍蝇请响应中央号召下决心拍打,以正视听,还群众一个公道。

  在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查询可发现,川E41419和川E41107两车副卡就完全看出两车属对发车,对发方向:川E41419始发站从古蔺双沙镇始发,终点站在泸州市;川E41107始发站在泸州广场车站始发,终点站在古蔺县双沙镇。

  川E41107大客车违规占班抢客扰乱客运市场的现象何时才能制止?监管缺位引发的安全隐患治安问题何时能得到彻底整治,还旅客一个平安的出行环境?

问政跟踪
  • 1 2014-06-26
    17:03:56
    已问政
  • 2 2014-06-29
    16:24:02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6-29 16:24:02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回复:

  关于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客运班车抢客发班一事调查办理回复如下:

  经查,川E41419属古蔺县畅通运业有限公司,运行双沙至泸州,川E41107属川泸运业有限公司,运行泸州至双沙。两车承包业主在经营期间曾多次发生经营矛盾,泸州市、古蔺县运管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过协调。双沙至泸州(泸州至双沙)营运线路属县际客运班线,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核定,此条线路审批至今年限已比较长。根据“谁许可谁负责”原则,班线车线路许可问题由泸州市运管局负责处理。

  由于古蔺县双沙客运站不具备安全例检资质,川E41419、川E41107两辆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都在泸州市广场车站进行。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我县运政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线路班线客车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使该区域客运市场秩序更规范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