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户口迁移政策
- 问政网友:610316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7-12-18 19:04:50
我家在泸县,现家庭共有五人却分为三个户口,我父母、我儿子一个户口;我媳妇儿在丈母娘家户口上;因我是公职人员,在2016年10月份市政府出文件要求把公职人员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当时我还在和父母户口一起,农村户口)后,我自己一个人迁出来转为居民户口。我媳妇儿户口(也是古蔺农村户口)现在准备迁出,请问可否迁入我父母户口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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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19:04:50 61031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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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15:49:21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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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11:27:05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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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7-12-22 11:27:05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咨询泸县户口迁移政策》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相关户籍政策对直系亲属投靠迁入的规定,农村居民直系亲属之间的投靠仅限于五类情况:(1)、夫妻均为农村居民的投靠,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已成年未婚子女;(2)、农村居民的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3)、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农村居民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投靠农村居民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需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4)、离婚妇女回娘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入赘离婚回原籍参照此执行);(征地区域 除外);(5)夫妻一方为军人,儿媳可投靠公婆,女婿可投靠岳父母;
因为您的妻子户籍迁移不符合以上几种情况,因此不能将户籍迁到公婆户籍上。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扫描文后二维码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泸县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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