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住建局作问政回复之后应反思
- 问政网友:川泸鸣人
- 问政对象:民间智囊
- 提问时间:2014-07-30 11:09:24
合江住建局作问政回复之后应反思
7月下旬,我以“合江住建局纵容私人老板违建的行为必须停止 ”为题进行问政,在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发布后,得到了合江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邀请因开发商在草坪上建高楼,导致草坪周围居民住房贬值,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居民代表与开发商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合江住建局也就以此为由头,在7月28日作出了以下回复:
“ 网友,您好!福地城项目占地104亩,项目方案经2013年第十五次县规委会审查通过。福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将设计方案报送我局审查,我局按程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多次组织群众代表座谈,经充分沟通后于2014年7月23日就方案优化取得一致意见。我局将严格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手续完善后方可动工修建。”
从以上回复中可以得知,为了这个建设项目之事,合江住建局在建筑设计方案公示后,曾多次组织群众代表座谈。那么,为什么要多次组织群众代表座谈呢?我认为这就是合江住建局在作出问政回复之后,值得反思的问题了。
之所以多次组织群众代表座谈,是因为群众对这个建设项目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满意而四处告状,合江住建局不得不为自己的失误补台。该局以上回复中貌似合法的行为,实际上全部都是不合法的。第一,福地城项目占地104亩,而且是建在四周都是居民房的草坪和绿化带上,可见受影响的群众之多,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之大。这么大的问题,照理是应该慎之又慎的,可是合江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在事前连一次听证会都没有开过,在合法权益被损害的数千群众全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104亩校园土地给卖了,项目方案就在暗箱操作中被县规委会审查通过了,这合法吗?而且这一无听证会的操作过程,连县上的主要领导都不知道,这合规吗?在这违法违规的前提下,福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又怎么能是合法合规的呢?这是合江住建局和开发商违法违规对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的第一次严重侵犯和损害。
接着,合江住建局公示了开发商建房的设计方案。事实已经证明,这个方案如果得以实施,将给当地居民的安全、环保等方面,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患,这才激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坚决不同意开发商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造成的第二次严重侵犯和损害。然而这样有严重问题的方案,居然被合江住建局认为是正确的而审查通过并公示,导致了受损害的居民群情激愤奋起讨问公道。这难道不是合江住建局的严重失职失误吗?
关系到近千户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关系到数千人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的问题,合江住建局应该反思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是否合规合法合符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为什么不考虑为近千户的居民保留一块难以再得的草坪绿地,而非要让私人老板毁了草坪绿地建密集的30多层的商品房去达到几个人赚钱的目的呢?这其中难道真的没有猫腻吗?能堵得住群众表示怀疑的问政吗?
回复之后合江住建局还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开发商在获得了动工修建的条件后,在修建中再次违法乱建怎么办?因为这样的事例在合江已经多次发生并且造成了带来恶劣影响的既成事实。这难道还不值得合江住建局反思吗?
如今,群众问政,政府有关部门回复,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模示,一种值得研究、值得探讨的社会现象。我建议各个对群众问政的政府部门,都在作出真心实意的而不是应付了事的回复之后,再认认真真地反思一下:群众为什么要问政?对群众问政的回复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回复之后还有哪些问题要及时地或者逐步地加以解决?在回复群众问政的工作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总结和汲取?只有这样认认真真地做了,问政与回复,才称得上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才可以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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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11:09:24 川泸鸣人 已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