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长工集团保障性住房问题
- 问政网友:玲子
- 问政对象:市国资委
- 提问时间:2014-07-30 12:16:24
我是长工集团职工,现在长挖上班都15年了,一直没有自己住房,租房住,所以户口也一直是单位集体户口,也一直没享受过政府与单位保障性及福利分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分到这次7月份的保障性住房吗?我们单位在外购了房子的以及在莲心花园购了经济适用房的都分到了保障性住房,为什么我们却没有?这公平吗?这公正吗?请问这样的情况你们如何处理?如何解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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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12:16:24 玲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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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16:25:51 市国资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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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10:42:30 市国资委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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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17:10:24 玲子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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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资委
- 回复时间:2014-08-06 10:42:30
市民您好!长工集团非成套住房是由原长挖厂、长液厂、长起厂改制以前分配出租给职工居住的,此类职工住宅楼修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使用年限均已超过40年,风化腐蚀严重,基本上都属于危旧房。目前修建的长工集团保障房,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定向安置具有原“三长厂”非成套房承租资格的住户。对茜草原“三长厂”非成套房承租户以外的无房群体如何获得住房保障的相关问题,建议向承担住房保障职能的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