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上班交押金合法吗?
- 问政网友:jlian1990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08-04 18:17:09
第一次出来上班……上班时说要交600块的押金,上了半个月了老板说店子里面东西不见了……又不报警,叫我们赔钱……现在不想在那里干了……又不让我走。工资不发,还叫我赔1000多块钱。。。我上班的时候老板又没清点物品。我怎么知道东西少了还是多了。现在叫我赔钱。我一刚刚出来打工的怎么有这么多钱!
问政跟踪
-
1
2014-08-04
18:17:09 jlian1990 已问政 -
2
2014-08-05
11:13:5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4-08-05
11:19:2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4-08-05 11:19:29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因此,企业用人要求职工缴纳押金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