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散养大型犬问题
- 问政网友:18982750685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8-01-17 09:20:21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但在爱护、宠爱它们的同时,也应该避免它们伤及无辜的人类及其他宠物。
2018年1月16日,我牵着我的小型宠物犬(成年身高不超过35厘米)外出,一只无任何牵狗绳栓着的大型犬突然从背后跑出来,直接就开始攻击我的小型犬,咬致命部位(脖颈),我的小型犬发出一声声惨叫。主人的号令不起任何作用,一只被栓养的小型犬生命受到威胁。后经我和它主人多番阻止才幸免于难。后来才发现这只散养大型犬已经是第二次攻击我家的栓养小型犬了。
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限养区和农村犬只管理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1]103号)文件规定:携观赏犬出入必须拴犬链(绳)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或用笼具装载。我严格按照政府的文件精神执行,出门遛狗都是有绳子牵着的,且坚决不让它对其他人的生活产生干扰。但是面对这种散养大型犬、放任它随意出入居民区,不守规矩,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难道受伤害的就是我们遵纪守法的公民么?!大型犬攻击人的现象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新闻也屡屡报道,它这次可以攻击我家的小型犬,那么下次会不会去攻击一个小婴孩?!如果它是携带有狂犬病毒的犬只,那么这种散养行为真的可以被纵容吗?!
诉求:1.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请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城区的散养大型犬,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2.如果下次再遇到被散养大型犬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时候,我们普通公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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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01-17
09:20:21 18982750685 已问政 -
2
2018-01-17
11:30:50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18-01-22
22:00:48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8-01-22 22:00:48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反映散养大型犬问题》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许多群众喂养犬只作为宠物,其中不乏一些大型犬只,但由于没有做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和依法养犬,造成犬只噪音,散养(流浪)犬只扰民等社会问题,使得规范犬只喂养成为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规范犬只喂养需要公安、卫生防疫、农业、城管和物管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主线,以犬只免疫、犬只管理、犬伤处置为重点,以犬只办证和宣传为切入点,加强沟通与协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规范犬只喂养的工作制度,才能全面推进规范犬只喂养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泸县公安机关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对全县犬只喂养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减少喂养犬只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泸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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