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男职工生育保险在哪里报销
- 问政网友:公正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3-05 22:34:03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妻子都在泸县事业单位工作,单位都为我们买了生育保险,我妻子于2017年11月生了小孩,在单位报了生育险,后面文件又说男职工还能报销门诊费的百分之五十,这个费用如何报?在哪里报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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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22:34:03 公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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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6
16:17:07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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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7
08:41:04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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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22:09:35 公正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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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3-07 08:41: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2018年男职工报销生育险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69号)第二十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按核定生育医疗费支付金额的50%支付生育补助金。如其配偶已在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只补助产前检查门诊费的50%”之规定,对于您所咨询的情况,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您配偶也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则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回复,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泸县社保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0830-8192103。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