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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我们六月份交的电费为何说我们没有交

  • 问政网友:失去后的心痛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14-08-18 17:42:33

今天我收到电力公司的回复就是我们提供不了发票就是没有交 ,现在八月了我七月都交了,现在告诉我六月没有交,我六月交费的钱去那里了,你们公司六月换什么系统,难道你们公司没有出错,我发票丢了,我提供不了六月的发票,可以提供七月的发票,七月交费的时候你们公司干嘛不提示我六月没有交费,那你们公司可以提供我六月我在泸县福天路和益电力公司交费大厅的监控吗?我发票容易丢,你们的监控视频丢不了吧!

你们公司并不是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错误,而且我也可以提供你们曾经出错的证人,你们公司犯的同样错误,我每次交费都是拿卡去的你们输入的号码!六月我交的是176现在公司告诉我我六月是160多,那我交的钱去那里了,前几个月和七月交费的金额都可以对得上,为啥就六月你们换什么系统就出现这样的事情,难道你们公司你所有人交费都会把一年的什么电费水费的发票收集放好吗?如果是别人经手交费我还不敢保证我交了,问题每月二十号以前都是我自己亲手交的,难道你们电力公司保证没有出错,你们今天的回复就是我们提供不了六月的发票,三个还不交费就断电,你们公司就是这样来威胁我们百姓吗?我们难道就该莫名的忍受,你们这样给屈打成招有和区别?我不是为了那176元给你们故意闹事端,我是交了电费不服气你们这样的行为?

问政跟踪
  • 1 2014-08-18
    17:42:33
    失去后的心痛 已问政
  • 2 2014-08-25
    11:02:11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受理
  • 3 2014-08-25
    11:05:56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14-08-25 11:05:56

8月18日,国网泸州供电公司收到李姓客户反映电费缴纳问题后,高度重视,随即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姓名李小红,客户号为9506032958,系租用泸县县城福集福天路庞家成5#门市从事个体商业。调查人员从SG186电力营销系统查出该客户2014年4月至7月电费情况如下:4月电费为175.00元,5月电费为166.00元,6月电费为164.00元,7月电费为174.00元,其中除6月164.00元为欠费状态外,其余月电费已缴纳。而客户反映6月电费已缴,且电费缴纳金额为176.00元,与系统显示不符。

随后,调查组人员到李客户门市现场核查情况。李再次表明已缴纳6月电费为176.00元,并回忆6月大概是17、18号到福天路电力公司收费窗口缴费,记不清具体窗口号、工作人员工号或姓名,但记得电力公司缴费窗口开具了电费发票,自己拿回了门市,却在记账后丢失,现已无法找到176.00元的发票凭据。除本人自行提供的门市开支手写流水账显示6月电费开支为176.00元外,无其他证据提供。

根据李客户回忆每月到电力公司柜台缴费时间比较固定为20号左右以及6月缴纳电费的情形,调查组到福天路收费窗口核实,窗口工作人员表示,除该客户前几天到窗口缴费时系统显示6月电费164.00元未缴,而客户表示质疑外,其他没什么印象。调查组调出6月份全月城区供电所福天路收费窗口已缴电费为176.00元的客户发票,一共为4张,发票客户号分别为9506041080、9506034272、9506033886、9506035722,均与李姓客户客户号9506032958不符。为查证是否由于李客户当时应缴164.00元电费而错缴成了176.00元的客户,调查采用逐一排查法并邀请李客户一起查证。经两天联系及上门核查工作,6月已缴176.00元的4个客户均能提供出缴费发票,则已排除6月缴费期内李姓客户错缴其他客户电费的可能性。以上核查过程均拍照或录影取证。

    8月22日,调查组再次上门就该事件核查情况并与李姓客户交换意见。李客户对电力公司认真调查处理该事件表示认可,供电所工作人员表示要进一步查实有较大难度,向客户表示就算自己员工工作存在失误,李客户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