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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四社建设规划问题

  • 问政网友:mzllb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8-03-19 10:25:56

请问纳溪区柿子四社有没有什么建设规划?现在家中房子说是不能重新修建,说是要征地建设,但是一直都未有政府文件,那请问是否可以重新修建自家住房?

问政跟踪
  • 1 2018-03-19
    10:25:56
    mzllb 已问政
  • 2 2018-03-19
    14:22:03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8-03-19
    17:02:59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8-03-19 17:02:59

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你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柿子村属于城市用地规划区,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只有危房才能拆除后按原基原面积修建,不能重新选址新建。如要进行危房改造,其程序如下:

1.本人向所在村、社提出书面申请。

2.将申请交所到镇(街)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将会和国土局、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形成初步意见。

3.若初步意见为可以修建,则备齐五项资料。即: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所在村社户口本上全家人的户口页复印件、危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若土地使用证已遗失或以前未办理,则由村社出证明)、危房鉴定报告复印件、农房建设申请表及审批表。

4.将上述所需资料交国土局、住建局及规划分局均审批通过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按照审批意见修建房屋。

若网友还有疑问,可到东升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东升街道建管中心:0830-6359071。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