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四社建设规划问题
- 问政网友:mzllb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8-03-19 10:25:56
请问纳溪区柿子四社有没有什么建设规划?现在家中房子说是不能重新修建,说是要征地建设,但是一直都未有政府文件,那请问是否可以重新修建自家住房?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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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10:25:56 mzllb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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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14:22:03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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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17:02:59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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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8-03-19 17:02:59
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你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柿子村属于城市用地规划区,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只有危房才能拆除后按原基原面积修建,不能重新选址新建。如要进行危房改造,其程序如下:
1.本人向所在村、社提出书面申请。
2.将申请交所到镇(街)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将会和国土局、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形成初步意见。
3.若初步意见为可以修建,则备齐五项资料。即: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所在村社户口本上全家人的户口页复印件、危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若土地使用证已遗失或以前未办理,则由村社出证明)、危房鉴定报告复印件、农房建设申请表及审批表。
4.将上述所需资料交国土局、住建局及规划分局均审批通过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按照审批意见修建房屋。
若网友还有疑问,可到东升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东升街道建管中心:0830-6359071。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