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套房购房契税的问题
- 问政网友:smxueer120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4-08-26 15:45:17
我在泸州主城区购买了一套81平米的高层电梯房,是首套房,契税是按照总房款的3%计算的,是不是应该按1%来计算契税。
另外再问一下,蓝田片区是否在新建公立小学,规划建成日期预计在什么时候,蓝田龙庭御都户口读哪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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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15:45:17 smxueer1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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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16:28:17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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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16:33:46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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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16:56:40 smxueer12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4-08-26 16:33:46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就涉及税收相关问题答复如下,其他内容敬请详询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泸州市契税适用税率的批复》(川财税【2001】22号)文规定我市契税按3%税率征收。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由于开发公司在收取购房人代办税金时,为防止因购房人所陈述的拥有住房情况与房监所最终实际查询情况不一致,而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开发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统一按成交金额的3%预收契税税金,待最终办税领证时,再根据房监部门所查询的购房人所持房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如实缴纳税款,多收的相关代办税款全额退还购房人。开发公司所采取的这种代办方式是开发公司与购房人的自行协商行为,您可向开发公司说明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预缴税款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四川省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