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买社保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人在他乡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4-15 19:57:29
父亲59年生,喻寺镇雷坝村一组人,名字:先汝祥,现有关社保问题咨询下领导,主要情况为:父亲现在在福建莆田市一家工厂打工,已打工4年,工厂已经为他买了4年的养老保险,但是父亲在泸县的养老保险,每年都在泸县买起走了的,现在想问问,两边都买了养老保险,有无冲突?福建的养老保险能否转回泸县,叠加进泸县的养老保险。如果不能叠加,能否用福建的养老保险代替,不用在泸县重复购买!
问政跟踪
-
1
2018-04-15
19:57:29 人在他乡 已问政 -
2
2018-04-17
09:05:59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8-04-17
15:56:14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8-04-17
15:59:39 人在他乡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4-17 15:56:14
(社保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咨询社会保险相关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父亲今年59岁在福建省有4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在泸县也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您想咨询您父亲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回泸县,重复部分如何处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只需提供福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泸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转移窗口(B区16.17.18号)办理转移接续,如您父亲参保缴费时段有重复部分,将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规定予以清退。
对以上回复,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电话0830-8190606。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