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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购买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李世春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4-19 20:09:57

您好,我母亲今年56岁,是泸县农村户口,2010开始购买农村养老保险(一年一百)。现在我想给她买社保,是否可以一次性购买。如不能一次性购买是否可以把农村买的保险转社保补差额,然后买满15年。如能补差额,大概需补多少钱?

问政跟踪
  • 1 2018-04-19
    20:09:57
    李世春 已问政
  • 2 2018-04-20
    10:50:45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8-04-20
    17:45:22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4-20 17:45:22

(社保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咨询的“购买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一“我母亲今年56岁,2010年开始购买农村养老保险,现在想买社保,是否可以一次购买?” 根据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农村居民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其相关待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您的母亲56岁已经超龄,不符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当然也不能再进行一次性购买。

    您反映的问题二“如不能一次性购买是否可以把农村买的保险转社保补差额,然后买满15年。如能补差额,大概需补多少钱?”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和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5]7号)文件精神,已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内的农民工,按不重复缴费的原则,以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您母亲原来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有几年,就可一次性补缴几年,而不是一次性缴清15年。参保时间确定为2011年7月1日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人社部13号令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逐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关于缴费标准的问题,统一按2018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要等六、七月份省上公布),扣除您母亲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即为您母亲应补差金额。

    如有疑问,可致电泸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0830-8191101。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祝您好生活愉快!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