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大病卡报销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何水萍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4-20 14:22:57
你好,我是泸县百和镇的,家里一直交新农保,我母亲五年前患有癌症。治疗后现又复发,在医院都花了三万多了,还有后续一系列治疗,请问符合办理大病卡吗?以及怎么办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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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14:22:57 何水萍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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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1
10:43:54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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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11:50:47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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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4-24 11:50:47
网友何水萍:
您好!您于2018年4月20日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大病卡报销相关政策”,我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4月23日和你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和重症疾病范围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7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46号)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患有慢性白血病、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可随时申报慢性病(特殊疾病I ),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批。需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交到户籍所在的劳保所或县医保局,经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查符合城乡居民慢性病(特殊疾病I)的人员,次月享慢性病待遇,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00元,当年未达到申报限额的不能跨年度结转使用。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8196292
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