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再次反映江阳区蓝田玉川新成城铭郡物业乱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玉川明钢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08-30 16:32:56

我是玉川新城业主,跟据2014-6-23泸州网络问政平台,泸州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文件(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第四条规定,蓝田街道责令物管公司:  

一、立即停止违规收取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楼道维护费;  

二、对已收取的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楼道维护费于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退还给业主; 


三、将整改情况向蓝田街道建环中心报告。  街道建环中心将对辖区内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但两个月后轮到我们22,23号楼交房,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相关部门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业主出示的相关规定不予理睬,并无中生有的增加了一项电梯超载费,严重违违反了物业管理收费相关条例,严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恳切希望相关执法单位给与帮助。

问政跟踪
  • 1 2014-08-30
    16:32:56
    玉川明钢 已问政
  • 2 2014-09-01
    15:26:09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4-09-04
    10:58:51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09-04 10:58:51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9月2日上午,我街建环中心工作人员与区住建局物管科、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区城监大队相关人员来到玉川新城物管办,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责令其一周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且将业主签字认可的名单交回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求其以后禁止巧立名目收取政策范围以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