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流程
- 问政网友:邱杰
- 问政对象:古蔺县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18-05-03 17:37:43
领导,你好,我是一位肝癌患者家属,因考虑癌灶转移,需给予靶向治疗,药品名为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属特殊药品,药品属于省外购药,目前已将特病定点医院转到该医院,已办理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请问报销还需要什么资料?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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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7:37:43 邱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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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15:09:19 古蔺县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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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17:57:53 古蔺县人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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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12:36:44 邱杰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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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18-05-09 17:57:53
网友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关于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泸市人社办〔2017〕296号)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市医保局领导联系,您在重庆西南医院就医购药,请医院出示36种国家谈判药品的相关文件和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处方、诊断证明、古蔺县内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和户主身份证的复印件。城乡居民一档支付比例为50%、城乡居民二挡支付比例为55%。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药品费用累计支付不超过12万元。
网友您好,再次感谢你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致电0830-7771203咨询。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