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蓝田街道原红星村9社征地社保问题
- 问政网友:江阳人民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18-05-09 09:48:22
蓝田原红星村9社部分已被征地,时间是6月开始占的,当时占地说的是吃社保的人从2017年6月份开始,前几天机械进场,被占居民问社保的钱为什么迟迟没有发,现场工作人员说村上提交资料迟了,从10月开始发。最近办理社保资料,村上又说从去年11月发。请问,占地吃社保,社保时间从好久开始算?文件依据是什么?
问政跟踪
-
1
2018-05-09
09:48:22 江阳人民 已问政 -
2
2018-05-14
12:44:38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3
2018-05-14
12:49:42 蓝田街道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18-05-14 12:49:42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按泸市府发【2017】10号文件第十六条第4点规定,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从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红星九社是从2017年6月开始征地进场,但完成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是2017年11月,所以社保机构是从2017年12月开始发放待遇。如有疑问请联系街道社保中心:0830-3998811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