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户口参加城镇居民社保问题
- 问政网友:路西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5-21 11:41:33
您好!
我婆婆陈女士是泸县太伏镇双石村的,户籍是农村的,没有工作,2018年2月份已经年满55周岁,不过还没有去办理领养老金的事儿,以前曾经参加了新农保500元/年那一档的保险,今年队长说可以一次性交一笔社保费,纳入城乡居民社保,每个月可以按城乡居民的标准领8,9百元,请问这个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次性交的话是按照什么标准交?大概多少钱?在哪个部门咨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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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11:41:33 路西 已问政 -
2
2018-05-22
08:28:45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8-05-22
16:12:30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5-22 16:12:30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的“关于农村户口参加城镇居民社保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婆婆今年55周岁,已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您婆婆可选择到户籍所属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您婆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时间,办理转移后初次参保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办理转移后初次参保时间能确定为2011年7月1日前,您在成都的参保时段与泸县参保时段累计计算(不含重复缴费时段)在您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经缴足15年,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如果您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仍不足十五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若延长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后第五年仍不足十五年,您可到人社局社保股窗口申请一次性补足十五年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二、办理转移后初次参保时间不能确定为2011年7月1日前,您在成都的参保时段与泸县参保时段累计计算(不含重复缴费时段)在您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经缴足15年,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如果您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仍不足十五年,则需逐年缴费,直到缴足十五年方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谢谢您的来信,如对以上回复,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电话:0830-8190606。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