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再婚子女改名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峻峰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8-05-21 16:24:56
再婚女方前夫多年无法联系,且一直没有抚养女儿,现女儿十六岁想改姓跟现在丈夫姓行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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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16:24:56 峻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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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15:22:56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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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14:55:44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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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8-05-25 14:55:44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咨询再婚子女改名相关问题》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相关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泸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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