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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蓝田鹿子背一住宅小区捆绑搭售可视对讲系统和光纤

  • 问政网友:玉川业主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09-06 11:31:24

       江阳区蓝田蓝安路一段(鹿子背)的玉川新城开发商,在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捆绑搭售可视对讲系统和光纤,分别收费800元的可视费和500元的光纤费用。当时签订合同时,如果购房人不同意,就不能签订购房合同。只要同意签订,就会搭售这两项。开发商交房时(2013年12月实际交房)可视对讲系统都没有安装好,咨询开发商时,开发商称要等业主装修后,约齐20家才能统一安装。只到现在交房已过9个月,有的业主入住已经超过3个月了,开发商的可视对讲系统也没有安装好,只给业主发了一个终端机器,就一直没有下文。另外,此小区物业公司为泸州市龙马潭蜀祥物业公司。

       就此,本人想问问下面的问题:

      一,开发商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强制捆绑搭售是否合法?

      1.如果强制捆绑搭售合法,是否有失公平交易?

      2.如果合法。这500元的光纤费是什么光纤,是什么项目的光纤收费。是宽带光纤还是广电网络光纤还是其它光纤?收了这笔费用后,是不是以后安装光纤就不交费了?

      3.如果强制捆绑搭售合法,可视对讲系统在交费后迟迟没有安装好,是否有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嫌疑?因为可视对讲系统只发终端没有安装。

       二,开发商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强制捆绑搭售如果不合法。这两项我可以不要吗?因为现在我不知道开发商提供的光纤是什么,没有使用。对可视对讲系统也是不能使用。

       三,对于龙马潭区蜀祥物业公司跨区到江阳区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在小区所在工商局是否要另行注册?如果没有注册,以后有纠纷时,投诉应该找龙马潭区工商局还是找小区所在地江阳区工商局?

问政跟踪
  • 1 2014-09-06
    1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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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阳区 已受理
  • 4 2014-09-23
    16:59:36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09-23 16:59:36

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可视电话。可视电话又称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属于是小区安防的一部分。是否安装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是否收费,属于民事法律范畴,由消费者与开发商通过合同自行约定。至于消费者反映可视效果差的问题,开发商解释:“由于现在小区入住率低,可视电话还处于调试阶段。如果个别消费者的可视电话效果差,请消费者告诉开发商,开发商将马上单独进行调试。”2.关于光纤。所谓光纤,及有线电视。根据《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城区有些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商品房的配套基础设施“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要纳入整体工程综合建设成本,其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应该包含光纤费(即有线电视安装费)。开发商在房价之外收取光纤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就这一问题,我局已于201433日向泸州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川新城的开发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现在泸州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停止收取光纤费。

综上所述,可视电视是否收取费用,需要根据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内容而确定。如果可视电话经调试后仍然效果差,可投诉开发商产品质量问题。光纤费已包括在房价,开发商在房价之外收取光纤费,已构成重复收费,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