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诚营销公司收取车位团购费的问题
- 问政网友:柠檬酸酸
- 问政对象:市发展改革委
- 提问时间:2018-05-29 17:55:27
我于2018年3月购买领秀江南国际社区车位,开发商全权委托拓诚营销出售车位,按照当时的要求,必须要缴纳3000元团购费才能排号购买车位,最近通过朋友得知,根据商品房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现我想请问贵单位,拓诚营销公司收取团购费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法,烦请贵单位协调办理退费的相关事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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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17:55:27 柠檬酸酸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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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17:06:42 市发展改革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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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17:55:01 市发展改革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回复时间:2018-06-19 17:55:01
网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关于拓诚营销公司收取车位团购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我委收到您的反映后,高度重视,多次对泸州拓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房产开发企业)车位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将领秀江南小区的车位委托泸州拓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销售;
2、为加快车位销售速度,经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泸州拓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四川拓诚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四川拓诚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开展团购活动。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根据车位具体情况在开盘价基础上给予10000元——20000元的优惠。
3、四川拓诚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在自身组织团购活动的同时,又委托泸州市纳溪区丰盛服务部等房屋服务中介机构组织团购活动,房屋服务中介机构按照成交客户向四川拓诚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缴纳100元—1000元的管理费。
4、从调查情况看,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对领秀江南国际社区车位最终销售价还未确定,开盘预估价为:负一层8万元/个,负二层6.5万元/个。
从调查情况看,四川拓诚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在组织团购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对优惠进行了承诺,购房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开盘购买或参加团购,参加团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议约定。
以上情况我委调查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最后感谢您对我委价格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