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申请慢性病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17711920311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8-06-19 19:12:05
今年申请的慢性病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公布,是属于二类申请的帕金森病。另外,听说叙永县现在慢性病都没有门诊报销了,都必修住院才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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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19:12:05 177119203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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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15:57:06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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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11:41:26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8-06-26 11:41:26
亲爱的网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因涉及个人隐私,对符合《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人员,县医保局审核后备案登记,不对外公示或公开。若需了解是否通过审批,可致电叙永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审核股,联系电话6272330或6271311。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18〕7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经县医保局或委托的医疗机构审核备案后,从批准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其基本医疗费由医保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限额支付。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经县医保局或委托的医疗机构审核备案后,从批准之日开始享受待遇。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实行方案制管理,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起付标准600元后按75%支付,同时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帕金森氏病属于Ⅱ类门诊特殊疾病。
以上政策已与您电话沟通,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相关医保政策,请登录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http://www.lzyb.com.cn);或关注微信公众“智慧泸州医保”
叙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