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在工地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摔伤 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 问政网友:刘敏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09-14 14:45:10
我爸爸在工地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摔了,膝盖被弄到了,这算工伤吗?还有我听说要在工地满一个月才能算工伤吗?老板拿了3000元来治,现在快没钱了,老板说他没钱,我能去劳动局告他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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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4
14:45:10 刘敏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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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11:05:1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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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16:55:1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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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4-09-23 16:55:1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提请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因此,你父亲在工地上摔伤是否是工伤,应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双方(用人单位和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若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是否有劳动关系。二是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如果是,且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就能认定为工伤。
就本案而言,你可向你父亲受伤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详细咨询。市本级3127392,江阳区3104884,龙马潭区2522253,纳溪区4211105,泸县8170211,合江县5262582,叙永县6233997,古蔺县720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