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分水广子村有关承包地的问题反映
- 问政网友:问政有理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4-09-15 21:32:29
2004年,原广子村大庙上(陈应均家居住地)修通村公路,未经协商就强挖了我家的包产地,由于是坡形土地,公路又在我家土地里转了一个弯,所以就将原来的十几块土地,全部一分为二成了几十小块,原来2尺左右的地墙坎变成几米高,原来可以连片耕种的土地不能连片耕种,土地结构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很大损失。
2009年,在我们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的情况下,陈与我父母签订一份十分不合理的协议,其内容充斥着霸道 强制 强权,简直可以堪称是当今的黄世仁欺负杨白劳。(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我父母均出生于解放前,其文化程度低得只能基本认识市面上流通的人民币面值)
2011年,我与陈商定重新签订了土地协议,商定土地分两部分处理。公路占用部分,陈表示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来补偿解决。
已被破坏未占用的部分,用土地置换加经济补偿来解决。
2011年至今,我不但置换土地没有得到,而且今年的土地确权,陈应均却以权谋私将我家土地划在了它的名下。至于协议提到破坏土地补偿4500元钱,陈应均当时表示已经给了我父亲,由于签订协议时我父亲身体不适没有在场,没有得到确认,后来问了父母都说没有得到陈应均的任何现金款。
作为一个村的党员干部,横行霸道 言而无信,只图自己占便宜,不守信用,真是令人佩服!
在此我恳求政府为我做主,要求陈应均归还我家承包地,赔偿我家土地十年间未能正常耕种的损失,并且将4500元的补偿款补上. 谢谢!
2014年9月15日
附协议图一置换土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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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21:32:29 问政有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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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
10:36:23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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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18:02:23 叙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4-09-23 18:02:23
叙永县分水镇回复: 分水镇广子村四社(大庙上)修建社道公路,占用了四社(水井湾)童祥慢家的包产地。为推进本村基础设施建设,陈应均同童祥慢家经协商后,于2009年元月25日(农历戊子年腊月三十日)签订土地调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陈应均用本人的承包地(花山包包)与童祥慢调换公路修建所占地块。协议明确了调换地块四界;明确了陈应均以经济形式补偿,补偿总金额为玖仟元,以每年壹仟伍佰元补偿,分六年补清;明确了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私章)盖手印认可。 为了履行协议条款,陈应均分别于2009年1月25日、2010年1月3日、2011年1月13日分年度各补偿土地调换补偿金壹仟伍佰元,共计肆仟伍佰元。2009年和2011年两年度的补偿金由反映人父母打下领条签字盖手印,2010年度由反映人本人亲自打下领条签字盖手印。 因反映人认为,土地调换不合理,经实地勘查,觉得花山包包的土地只能调得过他与之调换土地的上半坡公路占用余下的那部分,经双方协商,于2011年6月13日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提出修订意见:改为花山包包调换上半坡修路剩下的部分土地,由原来的补偿玖仟元改为肆仟伍佰元。陈应均已于之前分三年补偿了肆仟伍佰元,至此,所有补偿金已全部补清。 为避免出现因修建公路产生遗留问题,广子村支部书记童正松、村民委主任陈应均和反映人的父亲童祥慢,于2014年1月24日就陈应均与童祥慢调换土地协议以及修订意见一事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结果书面材料签字认可。至此,双方土地调换一事已得到明确处理。 |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