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购房问题的几点疑问 希望得到解答
- 问政网友:1978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4-09-22 16:27:50
我是玉川铭郡的一名业主。开发商通知了我们必须在8月30日到9月30日接房,过期不接房后果自负。但如果接房,现在房子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
1、8月中旬就能知我们业主接房,到现在开发商未能出示《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真担心房屋的质量是否有问题。
2、按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要求在接房前做关水实验,而且现有的防水严重破损,起壳,大面积脱落。此问题跟物管、开发商交涉多次交未得到解决。拒做关水试验,更让人怀疑房子的质量问题,怎么敢轻易接房子。
3、现在的电表是老式电表使用很不方便,且用的是工地临时用电。业主接房后使用不方便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4、现有的物业服务没有任何资质,且服务态度相当恶劣,无法正常沟通协商。物业服务中心私自把小区的空地租给跟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卖沙子水泥的,买他们的沙子水泥装修就顺利,不买他们的沙子水泥,就找业主们的麻烦。这种私自租小区空地的行为影响到业主们的利益。购房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的是,前期物业服务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龙马潭区蜀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业主进行物业服务。业主们是否可以拒交物管费给现在的物业服务中心?
5、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测绘报告,未提供房屋结构图。
6、最近老出现电梯伤人事故,玉川23号楼的电梯的维修电话贴出来,也是专门用笔抹了的。只有个物管联系电话。让人感觉这电梯根本没法使用。
买房是一件重大的事,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但现在这么多问题让业主们如此伤神。期待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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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16:27:50 197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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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17:13:1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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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17:15: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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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17:32:41 1978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4-09-29 17:15:11
网友你好:
一、据了解,“玉川铭郡”项目在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名称为“玉川新城”,该项目15#—21#楼已于2014年9月14日由开发单位组织召开了竣工验收会,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现开发单位准备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防水工程的施工涂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按照有关规定,厨房、厕所防水层完成后,应做24小时蓄水试验,蓄水高度在最高处为20—30毫米,确认无渗漏再做保护层和面层。住户在房屋二次装饰装修前,也可自行对厨房、厕所进行蓄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蓄水前后可留置图文资料),如有质量问题可要求建设单位保修。
按规定,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得少于5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单位要求维修处理。
三、电气设施验收由电力部门负责,建议涉及电表等用电事项咨询电力部门。
四、关于物业问题,物业管理事权已下放到各区县住建局。2014年9月25日,江阳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市住保局(原市房管局)、区发改局、区城监大队、蓝田街道办事处到小区进行现场处理,责令开发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将前期物业服务交由原选聘的蜀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五、房屋终测绘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故终测绘报告在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后才有。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上附图。
六、房屋在交付使用时,电梯由市质监局负责检测,检测合格发电梯准用证。电梯维护、维修由物业公司与电梯维护公司协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