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手续
- 问政网友:loveye520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09-25 08:55:41
我是泸州江阳区农村的。我老婆是泸州古蔺农村的。现在我们刚结婚。还没怀孕。以前双方也没有过孩子。现在想在男方就是泸州市江阳区农村办理生育服务证。想问下具体办理流程以及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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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08:55:41 loveye5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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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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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10:18:20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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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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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4-10-09 10:18:20
江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合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如你长期居住在男方,需要在男方办理生育服务证,则需要出具女方的婚育证明,婚育证明主要反映的内容是女方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生育以及是否收养子女等情况,需加盖女方户籍地村(社区)、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方为有效。《生育服务证》只能在合法夫妻怀孕三个月内并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办理,生育后则不能补办《生育服务证》。
2、需要提供的证件:夫妻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女方怀孕检查证明、夫妻双人照片一张(或1寸单人照片)